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14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0-11 08:21:08
2、 最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自拟)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杭州市统一示范文本)
《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的使用:
1、 委托人的填写:此处应填写需要售房本人的名字,如产权所有人(一人或几个)不能亲自来签约的,一定要有委托书,方可由受托人代签。
2、 序言部分:主要表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制订本协议的。
3、 第一条: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4、 第二条:甲方需要出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一定要属实。特别要写明:该房屋是否设置了抵押、租赁。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5、 第三条、第四条:总房款及支付方式
6、 第五条:佣金支付:
5.1 确认佣金
5.2 佣金的收取时间为买卖双方签约并收到定金或首付款时。
5.3 甲方逾期付佣,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二点一(每日)。
5.4 防范甲方跳单的条款。当我方介绍的求购方看过甲方的房屋后的六个月内,与甲方完成买卖交易或利用了我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但未通过我方完成买卖交易的,都应向我方支付佣金。
7、第六条:协议的履行
6.1 6.2 6.3 我方应尽的义务及可以委托另一方合作完成其事务
6.4 6.5 6.6 甲方应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按约定交房。否则造成损失应负责赔偿。
6.8 指明定金由我方保管。
6.9 在甲方与我方所介绍的买受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后,如果买受方违约,则甲方同意将不予返还的定金的一半支付给我方,作为居间费用。
6.10 甲方与我方签订了本协议后,因需要又签订补充协议的,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向法院诉讼。
9、合同尾部:签字:委托人亲自签字,地址、日期要写明。
《房地产求购居间协议》的使用:(略 参见《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使用:
1、第一条:注意意向金与定金的不同之处。意向金可以退还。
2、第二条:甲方需要出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一定要属实。特别要写明:该房屋是否设置了抵押、租赁。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3、 第三条:总房款及支付方式,一定要书写清楚。首付几成多少,余款多少如何处理。家具装修是否另外付款,税费如何承担。
4、 第四条:我方收到意向金后几日内完成买方、卖方及我方居间协议的签订。在此期间意向金不得收回,如超过此期间,我方未能使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则应向买方退还意向金。
5、 定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如一方违约则适用定金法则。
6、 三方签字:本人签字,本人不能亲笔签名要委托书,由受托人签名。该房屋如为共有的,千万要注意也要共有人一致同意签字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