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15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0-11 08:21:54

    其他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基本要求:

    1.1 合同文字用语要清楚明确,不得有歧义,让人误解。比如:“7个工作日”和“7天”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1.2 合同签订是一项严肃的事情,不得任意涂改。如需要修改,最好在涂改处经双方签字确认或合同修改校对章。

    1.3 合同条款空白出最好用“×”或“无”表明无约定。

    1.4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

    1.5 合同约定仲裁条款,要写明仲裁机构。不得写“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也不得写“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而是“杭州仲裁委员会”。否则,约定不明无效。

    四、法律知识问与答

    1、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房屋吗?

    「问题」

    我和老公刚结婚不久,2001年3月在市中心租了一套房子,并与房东签订了二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2年1月的一天,房东突然来人,说要我们马上搬出去,房东已将该房以62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并收下了5万元定金,房东同时提出愿意将多收的房租退还给我们,其他不负任何责任。我和老公一听,很是生气,房东事先是否应该打个招呼,提前告诉我们,而且,听人说,我们也可以优先购买这套房子,不知我们到底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解答」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买卖无效。同时《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基于以上规定,房东出卖房屋,未提前三个月履行通知义务,房东与买房人的买卖合同无效,你们完全可以要求用相同的价格优先购买此房。

    2、房屋出租共有人要点头

    「问题」

    我向王某租了一套房子,但他弟弟出示的房产证表明房屋为两人共有,且租房事先未经过他的同意,要求我们退房,请问我们的租赁有效吗?

    「解答」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共有房产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因此你与王某的租房协议无效应该退房,但你有权要求王某退回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承租人有没有权利转租给非约定的其他人?

    「问题」

    2001年6月我将房子租给了王某,双方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2001年11月我找王某收房租,却发现房子却被另一人住着,原来房子被王某转租给另外一个人了。请问王某有没有权利将我的房屋转租给其他人?

    「解答」

    王某与房东之间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王某将房屋转租给另外一个人,要看双方的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王某转租必须事先征得房东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出租人是否能将已出租的房屋卖掉?

    「问题」

    李某于1996年8月将自己所有的一套商品房租给赵某居住,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月租金400元。双方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1997年9月李某打算将这套房子卖掉,问赵某是否有兴趣,赵表示无钱购买。李某随将这套房子于1998年1月买给了黄某,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黄某取得了该房屋所有权后,即要求赵某搬迁,赵某将房屋租赁合同拿给黄看,但黄某表示这是你与前任房主的事,与我无关。双方争执不下,后黄某起诉至法院,主张赵某拒不搬迁侵犯了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要求法院判令赵某搬迁。

    「解答」

    1)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如果欲将出租房屋出卖,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李某在欲将出租房屋出卖以前,提前4个月通知了赵某,在赵某明确表示不打算购买的情况下,也即主动放弃自己的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才将房屋卖给了黄某,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该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在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人将房屋予以出卖、赠予、典当或抵押后,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4)在本案中,黄某虽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对于前任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仍须继续履行。 黄某无权要求赵某搬出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满。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