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概论备考辅导(74)

来源:环球职业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12-27 08:43:36

  二、(一)经纪人的基本涵义

  经纪人是中介人,也称为居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不归属委托人或第三方,完全处于中间地位,并通过其中介服务活动获得相应报酬。

  (二)经纪人的特点

  1经纪人是以信息为资源

  2经纪人与客户之间无连续性关系

  3经纪人应当是具有专业素质和良好声誉的人才。

  (三)1商品现货经纪人、期货经纪人、证券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技术经纪人、货币经纪人、文化经纪人、信息经纪人、人才经纪人等。

  2个体经纪人、合伙经纪人、企业经纪人。

  (四)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经纪人的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纪活动。

  依照合同的约定获取合法佣金,依据合同要求当事人支付在经纪活动中开支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利息、电话费、保管费、商品检验费,但是佣金标准和各项成本费用的项目一般应在经纪合同中事先约定;

  当委托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欺诈行为时,经纪人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发现委托人不具有履约能力时,有权终止经纪活动。

  2经纪人的义务

  如实介绍。

  保守机密。

  保管样品。

  制作文书。

  不索取额外给付。

  不从事违禁商品的经纪活动。

  依法纳税并接受行政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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