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概论备考辅导(90)

来源:环球职业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12-27 09:19:26

  第四章 房地产经纪合同

  第一节 房地产经纪合同的涵义和作用

  房地产经纪合同的涵义

  (一)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这一合同概念有如下涵义:

  合同是一种协议。协议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对某种过去或将来的事实或行为。

  (二)房地产经纪合同的涵义和特征

  房地产经纪合同的涵义是房地产经纪人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交易等事务的劳务而与委托人约定订立的协议形式。

  房地产经纪合同的特征:

  1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力就是他人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

  2房地产经纪合同是有偿合同

  3房地产经纪合同一般为书面形式的合同

  规定合同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可以是不要式合同。

  4房地产经纪合同主要是从合同

  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有效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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