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经纪概论辅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类型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0-12-16 09:23:57
房地产经纪概论是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复习中的重要内容,育路教育网小编特别为您搜集了房地产经纪概论的辅导资料提供给广大考生,希望给考生极大的帮助。
房地产经纪公司: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可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房地产经纪公司。依照《公司法》
合伙制:个人财产对合伙机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照《合伙机构法》
个人独资
设立的分支机构:境内:能独立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境外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视所在地法律而定。依照《个人独资机构法》设立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经纪、协理人员数量要到规定要求。
程序:接受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1个月内持营业执照、章程、机构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备案。
权利和义务:略注销:标志着主体资格的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