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1-04 09:12:00

 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