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辅导: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27 10:00:43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概念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其职权,对房地产权利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设典、租赁等房地产其他权利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属关系的行为。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房地产权证书

  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在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实行土地与房屋分别登记的制度,即一宗房地产要办理两个产权证书,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书。为了适应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改革需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按照本法第60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目前有广州、深圳等少数城市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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