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10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0-11 08:17:58
(十)若公司没有所收楼盘的具体资料,物业顾问应请业主提供有关平面图及小区图。
(十一)客户放盘时必须辨清其身份是业主或代理人,因部分代理人只是受业主委托找经纪放盘及提供开门看楼服务。物业顾问最重要是知道谁人可拿主意及最终拍板成交,即遇有意向客户时,应与谁人议价、谈判及商讨具体签约成交事项。因代理人如无权拍板,物业顾问与其联络也是徒劳无功且浪费时间。遇此情况必须尽量套出业主资料,直接与其联络谈判,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十二)收盘必须争取要求业主多留几个联系电话,包括公司、住宅、手机或传呼机,这有助物业顾问跟进交易。有部分业主多习惯性或为保持私隐只留下传呼机或手机。当物业顾问有业务与之联系时,业主可能会没有复机或停机。这样使我们在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或无法联系业主,最终丧失成交机会。因而要都留业主电话,才会更有保障。游说时应尽量从业主利益出发考虑,如:客户急需时,多些联络方式可即时找到业主,尽早为其租/售出;同时留下电话不会打扰他,我公司只会在关于其楼盘出租/售的事情才会联络他。
(十三)了解所有放盘资料后,最后可问业主还有没有其他物业需要放盘,有没有计划在杭州再置业,轻松简单两句话可能争取多一个楼源及客源。
第七章 常用制度
一中介部收放款制度
一、收据管理规定
1.只有加盖财务部印章的中原收据才是有效的收款凭据,其他任何形式的收据都不是合法有效的且我公司概不承认。
2.收据由秘书保管,秘书在收到现金后填开收据,收据应三联一并填写,不得分开填写,如发现有三联分开填写的情况,必严肃处理。在秘书休息时间,收据由中介部总监授权交由其他人保管,确保在上班时间收据有人掌管。
3.如代收客户楼款,请在备注中注明“我司代为转交给业主”的字样。
4.如意向金转佣金,则将原意向金收据收回并在上面注明意向金转佣金,再开出佣金收据,并将发票复印件粘贴于佣金收据第一联后。客户凭分店开出的佣金收据到财务部换取发票。如客户未拿回意向金收据,分店秘书不得开具佣金收据,财务部开出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粘贴于原意向金收据第一联后,客户可直接凭意向金收据换取发票。
5.每星期规定时间(将按照分店不同情况安排),分行秘书持收据到财务部对帐,财务部检查收据开具情况。收据的合计金额与财务部总账、存折相对,如不符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中介部收款制度
中介部秘书、分店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掌管中原收据,此收据用来收取意向金、代办手续费、佣金。收取佣金时,在收据上加盖“请凭此收据换取发票”章。
1.所有款项必须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存放分店或存入其他账户。
2.所有款项必须开具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正式收据,不得填开任何其他形式的收据。各分行必须在显要处悬挂告示,告知顾客只有公司规定形式并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收据才是唯一有效的收据。
3.收款地点如在地铺,由中介部秘书开出收据并收妥款项,当天17:00
前存入公司账户。
4.收款地点如在地铺以外,由秘书按照收款金额开好收据,由员工在
收据薄上签字领用,并由分行经理签字确认。地铺以外的收款必须在8个工作日
内交到公司账户,如未能收到款项,则必须将收据在8个工作时内交还给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