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1-04 09:06:22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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