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辅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划分规定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15 10: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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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 分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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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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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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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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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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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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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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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不低于5000万元 | 不低于2000万元 | 不低于800万元 | 不低于100万元 | 新 成 立 或 暂 定 资 质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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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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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份 | 5年以上 | 3年以上 | 2年以上 | 1年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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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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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累计竣工面积,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 30万平方米以上 | 近3年15万平方米以上 | 近3年15万平方米以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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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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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 | 连续5年达100% | 连续3年达100% | 连续2年达100% | 达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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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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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或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 15 万平方米以上 | 10万平方米以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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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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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
40 人以上 20 人以上 4 人以上 |
20 人以上 10 人 3 人以上 |
10 人以上 5 人 2 人以上 |
5 人以上 — 2 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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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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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 | 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职称 | 中级以上 | 中级以上 | 中级以上 | 中级以上 | |
| 财 务 | 初级以上 | ||||||
| 统 计 等 | 初级以上 | 统 计 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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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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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衽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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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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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 | √ | √ | √ | ||
本规定根据建设部建住房〔2000〕87号、沪房地资市〔2000〕86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拟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