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房产经纪人培训手册15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0-11 08:46:20
第七章 常用制度
一中介部收放款制度
一、收据管理规定
1.只有加盖财务部印章的中原收据才是有效的收款凭据,其他任何形式的收据都不是合法有效的且我公司概不承认。
2.收据由秘书保管,秘书在收到现金后填开收据,收据应三联一并填写,不得分开填写,如发现有三联分开填写的情况,必严肃处理。在秘书休息时间,收据由中介部总监授权交由其他人保管,确保在上班时间收据有人掌管。
3.如代收客户楼款,请在备注中注明“我司代为转交给业主”的字样。
4.如意向金转佣金,则将原意向金收据收回并在上面注明意向金转佣金,再开出佣金收据,并将发票复印件粘贴于佣金收据第一联后。客户凭分店开出的佣金收据到财务部换取发票。如客户未拿回意向金收据,分店秘书不得开具佣金收据,财务部开出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粘贴于原意向金收据第一联后,客户可直接凭意向金收据换取发票。
5.每星期规定时间(将按照分店不同情况安排),分行秘书持收据到财务部对帐,财务部检查收据开具情况。收据的合计金额与财务部总账、存折相对,如不符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中介部收款制度
中介部秘书、分店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掌管中原收据,此收据用来收取意向金、代办手续费、佣金。收取佣金时,在收据上加盖“请凭此收据换取发票”章。
1.所有款项必须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存放分店或存入其他账户。
2.所有款项必须开具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正式收据,不得填开任何其他形式的收据。各分行必须在显要处悬挂告示,告知顾客只有公司规定形式并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收据才是唯一有效的收据。
3.收款地点如在地铺,由中介部秘书开出收据并收妥款项,当天17:00
前存入公司账户。
4.收款地点如在地铺以外,由秘书按照收款金额开好收据,由员工在
收据薄上签字领用,并由分行经理签字确认。地铺以外的收款必须在8个工作日
内交到公司账户,如未能收到款项,则必须将收据在8个工作时内交还给秘书。
公司的宗旨是:尽可能在地铺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