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辅导:按房屋层数或建筑总高度的分类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1-05 10:00:51

按房屋层数或建筑总高度的分类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住宅按层数分为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其中,1~3层的住宅为低层住宅,4~6层的住宅为多层住宅.
7~9层的住宅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的住宅为高层住宅。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的为高层,但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建筑。
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的,不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综合性建筑,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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