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报名咨询电话:010-51268840 51268841
英语 | 小语种 | 考研 | 在职研 | 财会 | 公务员 | 人力资源 | 出国留学 | 冬令营 | 企业管理 | 高校 | 高考 | 文体 | 0-18岁 | 网络课堂
 外语招生网
 外语报名咨询热线:010-51294614、51299614  ||  热点:环球雅思部分课程9.5折特惠 限时抢报!
 雅思·IELTS新托福·TOEFL四六级PETS商务英语职称英语小语种翻译少儿英语GREGMAT | 其他外语考试

语用学原理对课堂言语交际活动的借鉴意义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03 11:30:01  来源:
  • 文章正文
  • 调查
  • 热评
  • 论坛
  
  2.2 布朗和列文森的面子论和李奇的礼貌原则
  布朗和列文森(Brown & Levinson)于1978年提出了面子理论(the face theory),后来李奇(Leech,1983)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这两个理论的提出主要针对合作理论的不足,解释了合作原则和话语准则未能解释的一些现象。我国语言学家何自然是这样解释面子理论的 :“如果人们在交际中要互相合作,那么,说话时就要在保留面子方面进行合作。由于面子受到威胁时人们会设法保存自己的面子,而且在保存自己面子的同时又威胁着别人的面子,所以,在交往的过程中为了给自己面子,也为了保留对方的面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礼貌语言”。 (何自然,1997:102-107)在面子理论的基础上,李奇(1983)又参照合作理论,对礼貌原则提出了具体的内容:得体原则、慷慨原则、赞誉原则、谦逊原则、一致原则、同情原则。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礼貌原则就是使交际者尽量让对方受益,交际者让对方感到自己受到了尊敬和赞扬,使交际方获得好感。下面的对话就遵循了礼貌的原则:
  A: Let's have a picnic tomorrow. I won’t stay at home on a sunny day.
  B: Sorry, I have to meet several old students.
  A: Oh, you must miss Bill, Agatha and Thomas very much.
  B: Well, I miss Bill and Agatha very much.
  按照会话合作准则,显然对话先后违反了关联原则和数量原则。首先B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婉言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只是没有表达得那么直白,这种现象就是我们所说的会话含义,但同时也遵循了礼貌原则,使对方容易接受和理解。在接下来的对话中,B又违反了数量原则,没有直接说出想表达的“but not Thomas”,做到了不想得罪Thomas, 又使对方保住了面子,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显然自觉地遵循了会话的礼貌原则。又如:
  S: Mr. Wang, I am not confident in my English. My English mark is only 61 this time.
  T: Never mind. When I was as young as you are now, I failed in English examinations for several times. You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in oral English already.
  在对话中老师没有直接评价学生的分数的高低,也没去安慰学生,而是通过谦逊原则去尽量贬低自己来鼓励对方,并且从其它方面赞誉对方,使学生很有面子,又提高了自信,起到了较好的交流效果。可见,面子论和礼貌原则是对合作理论的深化,合理地解释了人们在交际中违反会话准则的原因,对人们的交际会话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3 斯帕帕和威尔逊的“关联理论”
  关于对Grice的会话理论修正和后来对语言学界影响最大的应该是Sperber和Wilson(1986)提出的关联理论(the theory of relevance)。他们从心理学角度,提出用关联原则将Grice的话语准则统一起来。他们认为言语交际活动是人类认知活动的一部分,所以人们只是对表现有关联的现象易于接受和理解;在言语交际中,有关联的信息才易于进行话语处理。“关联”一词主要指话语内容同语境集合(set of circumstances);{C1,C2 ,C3.....CN}之间的关系,语境(context)又称为语境假设(contextual assumptions),是语言交际双方共同的前提,它不仅指上下文和说话时的社会环境,还包括双方的各种期待、设想、信念和记忆等因素。外界信息(话语、行为等)和内心活动(思想、记忆等)给认识过程输入信息,它们具有关联性特征。“第一关联原则”(cognitive principle of relevance)、也称认知关联原则,认为一项输入在特定时间和某个个体的关联性,与该个体能从信息处理中得到的认知受益成正比,与取得受益所付出的成本成反比。“第二关联原则”(communicative principle of relevance)即交际关联原则,认为在交际的过程中,说话人都试图让对方感到自己的明示刺激具有足够的关联性,能引起对方的注意,因此,每个话语或刺激都被假定具有自身关联性。
  在外部信息或刺激和内心活动关联的过程中,会出现三种情况:新信息和语境相符合;新信息会加强现有语境;新信息和语境相排斥,不同的情况对交际产生的结果有很大的不同。关联理论认为评价关联性的大小的方法为:在相同条件下,对话语处理付出的努力越小,关联性越大;同时获得的语境越大,关联性也越大。比如:
  A: How long did you finish your experiment?
  B: More than one hour.
  此对话中回答和问题完全关联,语境效果最大,双方付出的心理投入都比较小。
  A: I can’t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he text.
  B: The teacher is still in the teachers?office.
  这种情况的关联性就没有上面的关联性大,但问话者只要稍微心理投入,即可以理解回答者提示他可以去问一下老师。
  A: Are you going to eat out?
  B: Xiao Yan is cooking.
  这个对话要求双方都有一些共同的背景知识,即问话者知道B和Xiao Yan之间的关系,使用一定的背景知识来推断回答者的意图。这种情况要求新信息和信息接受者的已有信息相联系,关联性越强,付出的心理投入就越小。
  我们在教学的探索中所关注的关联理论,并不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比如“互明的假设”(mutual manifest assumptions)、“明示”(ostension)等等,关联理论对研究交际过程的心理投入(processing effort)具有很大的价值,它对通过交际获得语言能力的必要条件有很独到的见解,这些见解对语言教学过程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Sperber和Wilson(1995:12)提出:“在交际的过程中每个人应该最大关注他可以利用的最相关的信息,这可以利用尽可能小的心理投入达到较高的交际效果。”就是说,交际者善于调节自己的注意力,就可以以较少的心理投入,达到高效的交际效果。为了使课堂教学的交际活动符合最佳关联的要求,教师就要考虑学生当前的知识程度和范围。老师总是认为所教的知识和学生的已有知识是相关联的,但学生会认为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使他们的心理投入太大了,因此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有焦虑和压力。这里的心理投入不光是学习动力和责任方面的付出,也指学生接受新信息概念上和心理方面的认知准备方面的努力。用关联理论知识解释就是,教师的教学就是“明示”的行为,把新信息和假设解释给学生,但这种教学行为所要传达的信息和假设是学生以前没有接触到的,但要和学生已有知识、交流内容等达到最佳关联的内容。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后,请及时刷新页面!               [回复本贴]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外语招生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yuloo  纠错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外语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4614、51299614
外语课程分类
 
-- 大学英语---
专四专八英语四六级公共英语考研英语
-- 出国考试---
雅思托福GREGMAT
-- 职业英语---
BEC翻译职称英语金融英语托业
博思实用商务面试英语
-- 实用英语---
口语新概念外语沙龙口语梦工场口语
VIP翻译
-- 小语种----
日语法语德语韩语俄语阿拉伯语
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其它语种
热点专题·精品课程
 
外语课程搜索
课程关键词:
开课时间:
价格范围: 元 至
课程类别: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天津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1999-2009 | 京ICP备05012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