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yulootop-1--]
[!--temp.fdcgjstop--]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经典例题解析(18)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25 17:25:57  来源:网络
  • 文章正文
  • 网校课程
  • 调查
  • 热评
  • 论坛

例题1:下列房地产中,不得设定抵押的有( )。(2006年试题)
  A.共有房地产
  B.未解决权属争议的房屋
  C.已出租的房屋
  D.被执法机关查封的房屋
  E.经济适用住房

  答案:BD
  解析:《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也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权:(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4)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例题2:设定房地产抵押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应由( )收执。(2006年试题)
  A.抵押人
  B.抵押权人
  C.房屋权属登记机关
  D.公证机关

  答案:A
  解析:《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例题3:在建工程抵押物包括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 (2004年试题)

  答案:√
  解析: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例题4: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 (2005年试题)

  答案:√
  解析: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例题5: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 ) (2004年试题)

  答案:×
  解析: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6: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均为要式合同。( ) (2005年试题)

  答案:√
  解析: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例题7: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A.10
  B.15
  C.20
  D.30

  答案:D
  解析:这是《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

  例题8:人民法院对经估价机构估价的抵押物拍卖的,拍卖保留价由( ) 参照评估价确定。(2005年试题)
  A.人民法院
  B.估价机构
  C.拍卖师
  D.竞买人

  答案:A
  解析:依法对抵押物拍卖的,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例题9:如果抵押房地产是抵押人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2005年试题)

  答案:√或×
  解析:此题已过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此题正确。但是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此题不正确。

  例题10:下列关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试题)——《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试题
  A.抵押人到期未偿还债务的
  B.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
  C.抵押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D.抵押人擅自在抵押房地产范围内新增房屋的
  E.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将房地产抵押后的价值余额进行再次抵押的

  答案:ABC
  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DE两项不正确。

辅导科目
精讲班
考题预测班
模考试题班
讲师
在线购买
课时 试听 课时 试听 课时 试听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66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黑敬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40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史贵镇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40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史贵镇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40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史贵镇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后,请及时刷新页面!               [回复本贴]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房地产估价师论坛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报考直通车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17日。
考试内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MORE>>
                       更多>>
[!--temp.fdcgjs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