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统计师《统计相关知识》辅导:统计指数(2)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4-28 16:16:18

    3.统计指数的作用

    (1)指数可综合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

    统计指数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其大于或小于100%,可以反映经济现象变动方向是上升还是下降;而比100%大多少或小多少,则反映了经济现象变种程度的大小。

    (2)指数可分析经济发展变化中各种因素的影响方向和程度

    4.指数编制的基本问题

    (1)项目的选择

    指数主要用于描述现象的综合变化程度,因而应以总体的全面资料作为计算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编制指数所依据的几乎均为样本数据,因此样本选择的是否科学合理,是决定指数准确性的重要前提。一般而言,除数据本身的准确性外,样本还应具备以下几个要求:

    ①充分性:即要求样本容量足够大。

    ②代表性:即要求样本能充分反映总体的性质。

    ③可比性:即要求在不同时间或空间上,用于对比的各样本项目的定义、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等方面保持一致。

    (2)基准点的确定

    所有指数都有一个用于比较的基准点或基期。就时间指数而言,基期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选择一个正常时期或典型时期作为基期。

    ②基期的长短应根据所研究现象的特点和研究目的而定。一般来说,对于发展变化较快的现象,基期与报告期的间隔可短些,否则可长些

    ③基期距报告期不宜过长。基期距报告期越久,指数的代表性就越差。一般而言,应选择离报告期较近的时期作为基础。

    (二)总指数及其编制方法

    1.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1)总指数的编制原理

    总指数的综合形式,即综合指数。它编制计算的特点是:先综合,后对比。它编制的要点是:将不能直接加总的研究对象,通过一定的方式形成可以加总、对比的总量指标后进行对比,计算总指数。比如:一种                    商品的价格指数= 表示商品报告期价格, 表示基期价格。

    价格的综合指数反映多种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可从商品销售量不变只有价格变量计算销售总额编制价格            综合指数。比如:式中

    q表示销售量。

    计算综合指数,用以对比的总量指标一般由两类因素指标构成:一是所要研究其变动的指标,称为指数化的指标,另一类便是将不可直接相加的指数化指标转化为可以直接相加对比的总量指标的同度量因素。

    编制综合指数时,必须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确定同度量因素,对复杂总体进行综合;

    二是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某一时期,消除同度量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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