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询工程师项目组织与管理讲义53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7-16
第四节 我国工程项目货物采购合同管理
一、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一)购货人(二)供货人
二、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
三、货物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货物名称、种类
(二)质量要求
(三)技术标准:货物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则按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实行招标采购的货物,合同中货物的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
(四)包装要求
(五)交货条款
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供货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进行卸货。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供货人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合同中规定的到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六)检验和验收:
验收标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如果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按规定标准验收;如果质量标准是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的,应按其他标准验收,供货人应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果质量标准是以样品为依据的,双方应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按封存的样品进行验收。
(七)质量保证期
(八)价格和结算
货物的价格,实行招标采购的货物,按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不实行招标采购的货物,属于国家定价的应按国家定价执行;属于国家指导价的货物则按国家指导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