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参见附罪数特殊情况)
(一)法定的一罪 (1)结合犯 (2)集合犯。 (二)法律上把一个犯罪作为另一个犯罪加重处罚情形的,不数罪并罚 1、结果加重犯,非法拘禁过失致被拘禁人死亡的 2、绑架并杀害人质的;绑架罪一罪处罚 3、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拐卖妇女一罪处罚 4、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拐卖妇女一罪处罚。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作为拐卖妇女的一个加重情况。 5、组织卖淫又有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以组织卖淫一罪处罚; 6、以强奸的手段迫使卖淫的;这种情况之下既有强迫卖淫的罪行又有强奸的罪行,但是依法只以强迫卖淫罪处罚,强奸作为适用重刑的依据。这个也有人用牵连犯的理论来解释。认为强奸是强迫卖淫的手段。 7、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的; 8、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抗拒缉查的; 9、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时,武装掩护的;或者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一罪处罚。理论上一般理解为牵连犯。 (二)法定从一重罪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处。理论上一般解释为,犯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吸收犯。但也有认为是牵连犯的。 2、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吸收犯,也有解释为牵连犯的。 3、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牵连犯。 4、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择一重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特别规定。 5、为走私而骗购外汇的,为骗购外汇而伪造有关公文的,如果实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处罚。如果尚未实行走私行为的,以骗购外汇罪一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 6、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7、犯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8、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9、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10、行为人既有强奸妇女罪行又有奸淫幼女罪行的,以强奸罪一罪从重处罚。(似乎按同种数罪处理) 三、法定的“转化罪”不是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1、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使用暴力殴打致被拘禁人造成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2、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抗税致轻伤的,不另行定罪;致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4、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致人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5、在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转化为抢劫罪的。 6、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是否属于转化罪尚未定论)。 对上述情况,从自然的眼光、生活的眼光来看似乎是数罪或者就是数罪,但在法律上不能实行数罪并罚。过去很多同志对数罪并罚问题,觉得学得很好,但是一做题就错。其原因是我们太懂一罪一罚、数罪并罚,而没有注意到数罪法律偏偏不让并罚的情况。而考试的时候偏偏不考一般情况专考特殊情况。所以一定要注意。 四、理论和实践(非法定的)中常见的不需要数罪并罚的情况(包容或竞合) 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报复证人等侵犯人身的犯罪,造成轻伤后果的,仍是一罪,按相关犯罪定罪处罚。造成重伤结果的,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五、法定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摘要归纳)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此一般认为是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3、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此一般认为是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并且要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但数罪并罚。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注意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以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一罪处罚。) 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8、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解释为牵连犯数罪并罚特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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