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商业诽谤行为 表现形式——广告、信函、产品说明书、传单、小册子、语言、诈以消费者名义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引人误解的表述或广告的行为 1.特点: (1)在商业交往中,以竞争为目的; (2)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述。 2.主要表现形式: (1)引人对企业发生误解; (2)引人对商品或者服务发生误解; (3)引人对价格发生误解。 (2007年试题) 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 “仝聚德”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 C ) A、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行为 B、 假冒商标行为 C、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 D、 引人误解的表述或广告行为 九、低价竞销行为 1.特征: (1)行为主体只是处于卖方地位的有实力的占优势经营者; (2)行为主体在主观上有排挤竞争对手的故意; (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不当降价。 2.下列情况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将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006年试题)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低价兑销行为的是( B ) A、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商品 B、非基于经济规律或者法律要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C、处理有效期将到的商品 D、因转产而降价销售商品 十、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2006年试题) 1. 经营者是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是否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2. 经营者所称的有奖销售是否真实; 3. 经营者与中奖者是否有联系; 4. 经营者有奖销售所推销的商品是否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 5. 经营者设定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是否超过5000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十一、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注:分为串通投标和勾结投标两种。他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投标人之间互相勾结,后者是发标人与投标人勾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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