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询工程师分析与评价教材解析55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8-29
三、第三方保证
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有两种: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可能提供第三方保证的担保人主要有:
项目的发起人、股东、与项目实施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商业性的担保人。
项目的发起人通常也是项目的主要股东,由其对项目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是最主要和常见的保证形式。
与项目或借款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也常常作为借款的担保人。有这种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主要有:
①项目的工程承包公司:为了取得工程承包业务,通常会提供工程的完工担保。
②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质量及技术性能保证。
④原材料供应商: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或副产品,提供担保。
⑤产品用户:为了取得稳定的供货来源,以合同采购方式保证项目产品的销售。
商业性的担保人通过提供担保业务取得收益,获取盈利。
商业性的担保人主要有:
专业的担保公司、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的现象。
这种担保有两类形式:
两家企业之间相互为对方的借款担保、多家企业之间循环担保。
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也是常见的担保形式。
例题:关于担保说法正确的是( )。
A.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借款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C.可能提供第三方保证的担保人主要有:项目的发起人、股东、与项目实施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商业性的担保人。
D.保险公司的担保可以是直接的对贷款的保险;E.不允许多家企业之间循环担保。 答案:A、B、C、D
分析:允许多家企业之间循环担保。企业之间互保,对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除了需要考察借款企业风险之外,还需要总体考察互保企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