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概论讲义36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7-16

二、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加强和改善改善宏观调控的手段,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业的重要依据。

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引导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政府对规划编制提出了若干意见,主要有:

1.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1)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

(2)明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定位。

(3)严格编制国家级专项规划的领域。

(4)合理确定编制国家级区域规划的范围。

2.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

(1)遵循正确的规划编制原则。

(2)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3)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3.建立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论证制度

(1)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制度。

(2)实行编制规划的专家论证制度。

4.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

(1)规范审批内容。

(2)明确审批权限。

5.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

(1)实行规划评估制度。

(2)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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