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询工程师项目组织与管理讲义44

来源: 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7-09

六、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施工进度管理

1.承包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接到中标函后的42天内(合同未作约定)开工,工程师则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开工日期。承包商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天内,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详细程度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为完成施工任务而打算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安排,以及按季度列出根据合同预计应支付给承包人费用的资金估算表。

2.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的监督

3.顺延合同工期:承包商合理延长合同工期的条件通常可能包括延误发放图纸、延误移交施工现场、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对施工进度的干扰以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

(二)施工质量管理:

1.建立承包商的质量体系

2.现场资料管理

3.质量的检查和检验:由于额外检查和试验是基准日前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影响到的费用和工期视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划分责任归属。

4.对承包商设备的控制

5.环境保护

(三)工程变更管理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管理

1.预付款:通用条件内针对预付款金额不少于合同价22%的情况,规定了管理程序。

(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数额由承包商在投标书内确认。承包商需首先将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交给业主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21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外币比例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保函金额始终保持与预付款等额,即随着承包商对预付款的偿还逐渐递减保函金额。

(2)动员预付款的扣还。预付款在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按百分比扣减的方式偿还。

2.用于永久工程的设备和材料预付款:

只有当材料和设备用于永久工程后,才能将这部分费用计入到工程进度款内结算支付。通用条件规定,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订购大宗主要材料和设备所占用资金的周转,订购物资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按发票价值80%作为材料预付的款额,含在当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内。双方也可以在专用条款内修正这个百分比,目前施工合同的约定通常在60%—90%范围内。

3.业主的资金安排

4.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当承包商严重违约而使合同不能继续顺利履行时,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向银行获取损害赔偿;而因承包商的一般违约行为令业主蒙受损失时,通常利用保留金补偿损失。履约保函和保留金的约束期均是承包商负有施工义务的责任期限(包括施工期和保修期)。

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

(1)工程量计量。(2)承包商提供报表。(3)工程师签证。(4)业主支付。(56+3%)承包商的报表经过工程师认可并签发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证书后,业主应在接到证书后及时给承包商付款。业主的付款时间不应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56天。如果逾期支付将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延期付款的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加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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