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书店 学校  题库 论坛  网校  地方分站: 北京 | 上海 | 郑州 | 天津
报名咨询热线:010-51268840、51268841
 咨询工程师考试网
 考试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大纲  政策解析  成绩查询  考试教材  考试论坛   网校课程
 政策与法规:辅导|真题|模拟题  组织与管理:辅导|真题|模拟题  方法与实务:辅导|真题|模拟题  咨询概论:辅导|真题|模拟题 分析评价:辅导|真题|模拟题

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与法规考点(31)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17 09:55:16  来源:育路教育网
  • 文章正文
  • 网校课程
  • 调查
  • 热评
  • 论坛

    备考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育路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与法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5.专项规划的论证

    国家级专项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草案,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组 织论证。

    国家级专项规划应委托规划专家委员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进行 论证。参加论证的其他相关领域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1/3.论证后应出具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应全面、客观、公正,由专家组组长签字,并附每位专家的论证意见。

    6.专项规划的报批

    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定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应在已确认的立项基 础上,于每年10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建议。发展改 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拟订国家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于每年12月前报 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基础工作不深人,不能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上报程序 的规划,不应列入年度审批计划。各部门应按照审批计划有序报批。未列入审批计 划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除规划文本外还应附下列材料:

    (1)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未予采纳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 及其理由等;

    (2)论证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须会签发展改革部门后上报,也可 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授权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 门应会签发展改革部门。

   辅导科目
精讲班
冲刺班
串讲班
报 名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李述萍
40
张立宁
20
张立宁
12
刘翠玲
40
刘翠玲
20
刘翠玲
12
成丽芹
40
曹明铭
20
成丽芹
12
王双增 陈宪
40
王双增 陈宪
20
王双增 陈宪
12
王晓琴
40
杜 军
20
杜 军
12
 咨询工程师考试辅导优惠套餐方案>>
 精讲班:每科课程学费 200 元    冲刺班:每科课程学费 100 元     串讲班:每科课程学费 100 元
 套餐:咨询工程师全科套餐价2000元, 新学员1350元,老学员1200元。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后,请及时刷新页面!               [回复本贴]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咨询工程师论坛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课程咨询电话:010-51294794
报考直通车
 
考试简介: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考试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 工程咨询概论、政策与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MORE>>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