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育路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与法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专项规划的编制程序 1.前期工作及立项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在专项规划编制前拟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专项规划立项的依据,由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确认。 2.起草编制专项规划,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 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规划编制部门起草专项 规划时,应当根据需要征求下列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 级人民政府;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经济、科技和企业界的代表;涉及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应当征求利害相关人或组织的意见。涉及国防设施保 护的,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3.专项规划文本内容 专项规划文本一般包括现状、趋势、方针、目标、任务、布局、项目、实施保 障措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专项规划内容要达到以下要求:符合国家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尽可能量化,发 展任务具体明确、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对需要国家安排投资的规划 ,要充分论证并事先征求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4.专项规划的衔接 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要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特殊领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规划编制部门起草专项规划时,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 (1)专项规划草案送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与总 体规划进行衔接。国家级专项规划的发展方针、目标、重点任务要与国家总体规划 保持一致,相关规划之间对发展趋势的判断、需求预测、主要指标和政策措施要相 互衔接。涉及其他领域的,还应送相关部门进行衔接。 (2)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草案送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由有关部门负责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3)涉及其他领域的专项规划,应当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 负责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4)相关专项规划之间衔接不成的事项,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协调;专 项规划之间协调不成的重大事项,由发展改革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有关部门自收到规划草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反馈衔接意见。 |
| 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冲刺班 |
串讲班 |
报 名 |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
李述萍 |
40 |
张立宁 |
20 |
张立宁 |
12 |
|||||
刘翠玲 |
40 |
刘翠玲 |
20 |
刘翠玲 |
12 |
|||||
成丽芹 |
40 |
曹明铭 |
20 |
成丽芹 |
12 |
|||||
王双增 陈宪 |
40 |
王双增 陈宪 |
20 |
王双增 陈宪 |
12 |
|||||
王晓琴 |
40 |
杜 军 |
20 |
杜 军 |
12 |
|||||
| 咨询工程师考试辅导优惠套餐方案>> | ||||||||||
| 精讲班:每科课程学费 200 元 冲刺班:每科课程学费 100 元 串讲班:每科课程学费 100 元 | ||||||||||
| 套餐:咨询工程师全科套餐价2000元, 新学员1350元,老学员1200元。 | ||||||||||
| 咨询工程师论坛热贴: |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
|
阅读上一篇: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与法规考点(29) |
|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
|
|
报考直通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