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甲、乙两者的分配方案均不够合理。甲未考虑该套房屋的价值分割,而乙只考虑该套房屋的成本分割,未考虑房屋的利润分割。 (2)正确的分配方案应该是按50%的分配比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价值进行分割,则: 甲应该分得:2762.1÷2+30+2=1396.05万元; 乙应该分得:2762.1÷2-30÷2=1366.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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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桂萍 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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