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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经典资料(15)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09-06-16 11:28:3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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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2.2搭配得当

  语义上要符合情理,符合语法规则,同时要衔接。语句与语句之间,意思也要衔接、连贯,不能脱节。

  4.1.2.3逻辑严密

  不能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造成逻辑混乱。逻辑混乱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前后没有照应,如前面说了上座率70%,后面计算时又没有考虑进去;前面定下的报酬率是13%,后面又采用15%。二是数据来源没有出处或是有错,如有的估价报告中的房地产税、营业税的税率错误。三是判断推理没有充足的理由,如简单地下结论,却没有充足的理由支持该结论。

  4.1.2.4句子简洁不能出现杂揉、赘余等毛病。

  4.1.3要防止错别字和错漏

  特别是一些容易混淆的字不能错,例如:

  坐落(不是“座落”)

  坐标(不是“座标”)

  制定(不是“制订”)

  签订(不是“签定”)

  订货(不是“定货”)

  好像(不是“好象”)

  想像(不是“想象”)

  图像(不是“图象”)

  像(不是“象”)

  其他(不是“其它”)

  部份(不是“部分”)

  身份(不是“身分”)

  成分(不是“成份”)

  内涵(不是“内含”)

  做出(不是“作出”)

  账目(不是“帐目”)

  撤销(不是“撤消”)

  抵消(不是“抵销”)

  等等。

  另外不要漏字,特别是数字不要缺漏,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曾经有的考生将计算结果200000写成20000,少写了一个0,结果给扣了分,非常可惜。写作估价报告时同样要避免这样的错漏。

  还有,在内地不应使用繁体字,通用的外文译名不要自己另造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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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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