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案例分析(4)

来源:帮烤网发布时间:2012-01-17 16:39:08

  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案例分析(4)

  案例4

  上海某出口公司对外出口黄豆一批,合同规定:每公吨180美元,共计1000公吨,并且规定数量可增减10%,从国外开立过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为18 万美元。问:上海公司最大可以装运多少的货物在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才不会遭到拒付?为什么?

  评析:

  上海公司在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不会遭到拒付的最大可以装运的数量为180000/180=1000公吨。理由是在使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时,银行议付是以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为限,否则就会遭到拒付。在本案例中,虽然合同规定数量可以增减10%,即卖方可以交货900~1100公吨,但由于买方在开立过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为18万美元,即金额没有相应规定相应的机动幅度范围,所以我方最多可以装运1000公吨的货物,即可交900~1000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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