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商务专业知识欧洲货币市场资料(六)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0-11-02 15:50:06
(二) 银团贷款的一般程序:
a) 借款人选定牵头银行:借款人出具委托书授权牵头银行组织贷款银团。
b) 牵头银行准备筹资备忘录,向市场说明借款人情况
c) 牵头银行邀请参与银行
d) 银行反映良好,追加贷款数量;反映不好,份额低于贷款数量
如果各参予银行参与的份额低于贷款数额,则经理银行(包括牵头银行)有责任补足余额。补足的做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承贷,即经理银行(包括牵头银行)必须提供足额的贷款;另一种是尽力而为,即经理银行只需尽力而不一定补足余额,在尽力后仍不能补足的话,则借款人需要减少借款或修改条件。
e) 牵头银行与借款人最终签订贷款合同。
(三) 银团贷款期限、利率和费用计算
1、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的期限。贷款期限分为提款期、宽限期和偿付期。
Ø 提款期也称承诺期,是借款人可以提取贷款的有效期限,一般从合同生效日起,到一个规定的日期为止。在提款期内,借款人可以一次提取全部贷款或者分次提取贷款。在提款期结束日,未提取的贷款部分自动取消,借款人不得再次提取贷款。
Ø 宽限期是借款人只支付贷款利息而不需要归还本金的期限,从提款期结束日起,到第一次归还贷款本金为止。
例: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 AD )
A、不偿付贷款本金 B、偿付贷款本金
C、不支付已提取贷款的利息 D、支付已提取贷款的利息
E、不还本也不付息
Ø 偿付期是借款人归还本金的期限,从第一次还本日起,到全部本金清偿完毕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