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出题模式难保证公务员考试质量
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2-0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务员考试关系到众多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不少人的事业前程。这种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容不得丝毫的马虎,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长沙市一名姓李的考生告诉记者,为了参加这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考试,他们投入了很多,也牺牲了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机会,有些人甚至是专门从外地坐飞机回来参加考试的。但是,如今考试出现了这么多让人困惑不解的问题,实在很难让考生心服。为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事及时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给1000多名考生一个公正的结果。
“如果查明泄题情况属实,那么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无疑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湖南律师刘尚哲认为,虽然考试中心委托外省的考试中心出题,但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事业单位,其招聘考试属于公务员选拔性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长沙市考试中心作为考试的组织单位,负有试题保密义务以及保证试题质量的责任。委托其他考试中心出题,并不能改变其自身应负的责任。
“这些年来,一些公务员考试试卷和以前某中考试试卷雷同的情况确实时有发生。这种情况的出现,本身是一个讽刺,足以说明某些出题机构的不认真不负责,因为只要稍微用心一点,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谈起试卷雷同的情况,刘尚哲认为,有关部门对此确实应有一个最终的调查,给出一个合理满意的解释,并依法处罚相关的责任人。
但同时,刘尚哲也认为,目前这种“层层委托”的出题形式,在我国公务员系统招聘考试中确实存在。虽然此举本身是为了防止本地泄题,但由此所产生的考题质量下降等风险,现阶段暂无相关法律进行规制。
“从立法层面上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空白领域。如果能在未来填补这一漏洞,就能避免诸如此类‘泄题’或‘试题雷同’的现象。”刘尚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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