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原则与条件
来源:发布时间:2012-01-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另外,原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总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的,如果符合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拟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可参加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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