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坚持:给“聘任制公务员热”泼瓢冷水
来源:荆楚网发布时间:2011-1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广东省颁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单位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待遇取决于自身工作业绩,增强公务员管理的弹性。(新华网 12月4日)
广东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头羊”,这次又在公务员管理改革上“吃螃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类专家、网友大力推崇,钦佩之余,细细品味,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可谓“步步惊心”,其中的负面效应不能不引起高度警觉,及早防范。
从个体看,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不稳定性降低了违法成本,使得他们更有“捞一票就走”的原始冲动。现实生活中,一个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仅为中等偏下。之所以会出现“公考热”,就是冲着公务员的“铁饭碗”,一旦“铁饭碗”变成了“泥饭碗”,公务员就基本等同于临时工,如果教育管理跟不上,深圳宝安区治安联防队的临时工“杨喜利”之流就会大量涌现,社会将不堪忍受。
从群体看,聘任制公务员缺乏稳固的心理归属感,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更像“小三”。一方面会产生“鲶鱼效应”,给其他公务员一定的压力,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小三”长期不能“转正”,就会产生一种消极心态,甚至组成一个“小三”群来对抗“正房”。如果再缺乏规范的进人、解聘管理程序,单位自主权过大,组织监督弱化,更有可能把“假小三”变成“真小三”,单位变成了一出上演争风吃醋的“宫廷剧闹场”,难以实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良好初衷。
从整体看,聘任制公务员一旦形成了数量规模,形成了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分类管理模式,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一支职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新的挑战。反正都是竞争上岗,要不要党的领导无所谓;反正就是一份职业,要不要理想信念无所谓;反正只领一份薪水,要不要奉献付出无所谓。
就像任何改革都不会十全十美一样,我们也不能对聘任制公务员改革求全责备。但我们应该汲取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强经济、弱党建”的教训,在最初的制度设计中就要把加强聘任制公务员的教育监管,特别是要把加强聘任制公务员的党纪国法教育放在重要位置。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