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只破“铁饭碗”还不够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布时间:2011-12-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据报道,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未来5年,广东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其中引人注目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这是人事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但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必须要跳出改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铁饭碗”变成“瓷饭碗”、破解“天花板”问题的固有思路,因为这些都是在“官本位”体制下的思路,最终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公务员制度试行聘任制,根本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教师也是财政供养人员,给他们工资,是为老百姓子女读书购买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这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财政供养人员,给他们工资,就是为市民购买服务。(但可惜的是,政府购买了这些服务却多数并没有免费提供给老百姓)既然公共事业类的服务可以购买,为什么就不能同样购买公务员的服务呢?
为什么人们都把公务员看成最好的岗位,而公务员热持续高涨?原因很简单,公务员待遇好、工作稳定,是个“铁饭碗”,“没事就是本事”,平平安安,福利也好,只恨晋升台阶少,有个“天花板”。这样的好事,公务员自己有改革的动力吗?就像讲涨工资他们会说好,而讲车改他们就反对一样。
对于公务员制度,老百姓的意见是很清楚的:供养人员太多,供养水平太高,税费收入都拿去养人了,政府没有办法为纳税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是交了税得不到服务,还要养着他们来管自己,心里就有一大堆的火。
所以,应该把各级政府包括所有可支配财力(如卖地收入)在内的财政收入的使用,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财政的行政支出比例不得超过30%(先进国家许多都在15%以下),其他的一律用于为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上。而且,每一次改革都应该把这个支出比例降下来。如果没有这个基本要求,任何改革对于这个自己可以说了算的政府,都不会有实质性的意义。
这与控制“三公消费”的思路是一致的。据统计,公车消费占“三公消费”的60%以上,要减少“三公消费”,就必须进行车改,取消公车,实行交通补贴。而全部补贴的总支出,应该不超过原来公车消费总额的50%.大量减少公车消费的额度,将节省下来的钱为孩子们购买校车,提高孩子们上学、放学的公共交通服务。
当然,由人大审议通过政府设置、审议决定政府支出比例,这些都是政治体制改革范畴的事情,不可能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独自承担。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下,人事部门的改革还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但需要注意的是,怎样才能使人事制度的改革不会成为当权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工具,保护普通公务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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