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困境
来源: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发布时间:2011-12-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我国当前录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资格条件的确定与审查过于随意和主观,不够客观与科学的面试又往往成为录用中关键的淘汰环节。如果在这两个阶段不加强相应的防弊措施,公务员录用制度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与意义。所以防弊是录用制度改革的重点,应然的防弊,要实现职位分析的科学化与动态化,聘请专家共同实现职位分析的流程:组织的任务 个人的职业生涯可能、工作分析、职务说明书的形成等,并严格根据职务说明书的规定,发布招考公告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资格审查;真正实现笔试与面试成绩的结合,改变以面试决定录用结果的规定,同时要对面试考官进行系统的培训,并在面试前通过抽调与轮调的方式选择考官以保证面试过程的科学与公正;考察阶段应弱化对高道德的要求,且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意识形态的衡量标准,并以此固定标准对考生进行相对客观的考察。
传统“高道德自律”的思维定势决定了当前公务员录用“德才兼备”的非正式要求,意识形态的贯彻传统更是给予今天的录用考试以经验和借鉴,“官本位”的残留意识也要求中国公务员录用制度施行时防弊措施的相应加强。在此基础上减少对道德的关注,对意识形态由传统的知识性考查向实践性考查转变,并在整个录用流程中实现防弊措施的完善,就是解决我国公务员录用困境的主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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