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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练习试题(108)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7 16:26:04  来源:育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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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1.刘老师大专毕业分配到某小学工作,她做事认真,对学生严格要求,平时偏爱表扬好学生,对那些不听话、顽皮的学生常常采取罚站、不许进教室等方式进行惩罚。家长知道后,多次找刘老师交换意见,刘老师却不以为然,并对家长提出严格要求,有时也给予批评。试运用所学习的教师职业道德知识对刘老师的做法进行分析。
2.工人王某的儿子从小两腿瘫痪,需借助手推车才能行走。虽有残疾,但智力正常。今年孩子已满7岁,父母决定送孩子上学。因附近没有专门为残疾儿童开设的特殊教育学校,就到附近一所普通小学申请就读。学校方面认为,学校本身是一所普通小学,不是特殊教育学校,而且学校无特殊班,没有为残疾儿童准备的专门设施,学校不宜接受残疾儿童入学。因此,学校拒绝了王某的要求。
请从法律角度说明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
答案要点:
1 刘老师的做法是错误的(2分)
2 刘老师违背了依法执教这一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2分)
3 刘老师违背了尊重家长这一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2分)
4 刘老师违背了热爱学生这一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2分)
3. 
答案要点:
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2分)学校不接受孩子上学侵犯了受教育权,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和义务教育法。(3分)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的有关规定,身体虽有残疾,但智力正常的儿童,可以到残疾人举办的特殊学校就读,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读。因此,该儿童有权选择受教育方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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