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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第五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19 15:43:02  来源:育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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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课程

第一节 课程概述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基础,课程改革是当代教育改革的核心。

  一、课程的一般概念

  "课程"是指课业及其进程。

  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一般指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进程的总和。

  在我国,课程具体表现为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学科课程标准)和教科书。

  课程,作为构成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同时体现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教育与个体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原理,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蓝图,对保证学校教育功能的实现有其特殊的价值和意义。

  二、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

  社会、知识和儿童是制约学校课程的三大因素。具体的制约因素有:

  (一)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二)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三)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

  (四)课程理论

  三、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根据任务,可以把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根据课程的制定者,可以把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根据课程的组织方式,课程可分为:科目本位课程、相关课程、融合课程、广域课程、核心课程、经验本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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