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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课程设计 一、课程设计的概念 课程设计是指课程结构的编制,既包括课程体系结构整体的编制,也包括具体课程的编制。前者主要解决依据培养目标设置哪些课程和如何设置这些课程的问题,涉及到基本的理论要求和不同形式的优化组合;后者主要解决课程标准问题,这实际上即指课程计划(或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二、课程计划 (一)课程计划的概念 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学科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制定的。 (二)课程计划的内容 课程计划的基本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教学科目的设置 2.学科顺序 3.课时分配 4.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 (三)课程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是保证实现教育目的与任务,体现课程结构的完整性。 二是依据科学的课程理论,处理好课程系统内部范畴的几个基本关系,体现基础性和多样性。 三是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精简课程,加强基础和有利于发展学生特长;知识体系相对完整,保证学科间的合理关系;统一性与灵活性、稳定与变革相结合。 (四)课程计划对学校和教师的指导意义 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学校教育的统一要求,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确定工作步调的依据,是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和其他活动的依据。 三、教学大纲 (一)教学大纲的概念 教学大纲即学科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 (二)教学大纲对学校和教师的指导意义 第一,教学大纲是国家对各门学科的教学提出的统一要求和具体规格,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四、教科书 教科书又称课本,它是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是教学大纲的具体化。 教科书编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第一,按照不同学科的特点,在内容上体现科学性与思想性。 第二,强调内容的基础性。 第三,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必须注意到基本教材对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学校的适用性。 第四,在教材的编排上,要做到知识的内在逻辑与教学法要求的统一。 第五,教科书的编排形式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第六,教科书的编排要兼顾同一年级各门学科内容之间的关系和同一学科各年级教材之间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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