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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 1.税法对于租赁的分类 我国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的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或以上);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以上)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 (90%以上)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改,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属于经营租赁。 2.租赁的税务处理 (1)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承租人:租金不得直接扣除 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规定提取折旧 (2)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 承租人:租赁费支出可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我国税法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分别规定费用的抵税方式, 经营租赁―――――称为“租金可直接扣除租赁” 融资租赁―――――称为“租金不可直接扣除租赁” 我国税法只承认“经营租赁”属于租赁,其租金可以直接扣除,而“融资租赁”作为分期付款购买处理,即租金不可以直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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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计 | 郑庆华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审 计 | 邓 宁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税 法 | 王玉娟 | 64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经济法 | 赵俊峰 | 75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财务成本管理 | 刘艳霞 | 76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战略与风险管理 | 张英奎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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