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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范文:铲除虚假新闻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10-01-21 09:35:4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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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真实为生命的新闻报道,现在不时面临假新闻的侵扰:虚假报道、虚假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出现在不同媒体上。对于社会和受众,这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这是致命的毒瘤。

  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可以说,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有很多优秀的新闻记者为新闻的真实,不惜付出一切甚至牺牲生命。

  但是,在新闻事业蓬勃、健康发展的同时,一些虚假新闻也出现在我们的新闻报道中,不但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性在今天之所以越来越突出,是因为与过去相比,今天的信息传播速度、范围、影响力等都有了相当大的不同。比如,在互联网出现以前,一个小报的假新闻一般只能影响到它有限的读者。但这条假新闻如果被转载在网上,再连续转载,其影响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必须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确保新闻宣传导向正确。

  一是树立正确的新闻真实观,加强新闻从业者的道德修养。新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实话,不弄虚作假,不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力求全面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广大新闻从业人员要从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立场出发,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修养,提高坚持真实性原则的自觉性。

  二是增强法制观念,防止新闻侵权。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导致虚假新闻出现的情况很多,危害性也很大。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好“法”与“非法”的界限,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法人和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侵权、毁誉现象,对那些确实由于新闻报道失实造成侵权、毁誉及其他恶劣影响的,有关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应当主动承担责任,同时承认错误、做出更正。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除了新闻媒介内部自身要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牢固坚实的“防假堤坝”外,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新闻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对虚假新闻、对虚假新闻记者严肃查处。同时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新闻界、新闻从业人员的监督,及时揭露虚假新闻的骗局,及时揭穿虚假新闻记者的嘴脸,形成虚假新闻人人喊打的合力,营造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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