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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精讲班民法答案二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09-09-1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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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答案:C

    考点:夫妻共同财产

    讲解:《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故A、 B、 C、D中的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C的说法正确。

    22、答案:A

    考点:继承

    讲解:《继承法意见》第92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故C错误。

    遗产继承中,父母是作为两个份额而不是作为同一个份额的,故C错误。

    《继承法意见》第2条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故D错误。

    23、答案:D

    考点:继承人以外的人对遗产的分配

    讲解:《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A错误。

    《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法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B、C错误、D正确。

    24、答案:D

    考点:继承

    讲解:根据《继承法意见》 第52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D正好说反了。

    25、答案:C

    考点:著作权

    讲解: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归整理人,但不得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酬。因此,只有C正确。

    26、答案:A

    考点:著作权的内容

    讲解: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所以A正确,而其余选项错误。

    27、答案:B

    考点:注册商标的转让

    讲解:《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由此得知,B错误。

    28、答案:A

    考点:商标专用权的授予

    讲解:注意是二人共同申请,不是二人同时分别申请。

    29、答案:B

    考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讲解:《专利法》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三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四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因此,B错误,其余正确。

    30、答案:B

    考点:专利权

    讲解:根据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根据专利法第40条的规定,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初步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可做出授权决定;所以B正确;根据专利法第4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外观设计只需具备新颖性。

    二、多项选择题

    31、答案:BD

    考点:监护人的职责、监护权的取消

    讲解: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其财产。依民通意见第21条,甲符合可以被取消监护权的情形,但乙只能通过法院取消甲的监护权,在法院未就此问题作出判决前,甲仍然有监护权。

    32、答案:ABCD

    考点:按份共有、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

    讲解:《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合同法》第234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rdquo;《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第119条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33、答案:A

    考点:担保

    讲解: 本题中属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先向债务人求偿,不能直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因此,A错误。

    34、答案:ABD

    考点:征收补偿、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讲解:《物权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132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A正确。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B正确。
   
    《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C错误。

    《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35、答案:BC

    考点:优先权

    讲解:《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此可知,BC错误。

    36、答案:AC

    考点:赠与人的撤销权

    讲解:《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7、答案:ACD

    考点: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更正登记、地役权的从属性

    讲解:《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A正确、B错误。

    《物权法》第19条规定第一款:“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C正确。

    《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D正确。

    38、答案:BC

    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

    讲解:《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A错误、B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二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C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3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前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D错误。

    39、答案:ABD

    讲解:要约的撤回、撤销、不得撤销的情形。合同法第19条。

    40.答案:ABC

    考点: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

    讲解:《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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