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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精讲班民法答案三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09-09-1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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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答案:BC

    考点:夫妻共同财产

    讲解:《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知,B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2、答案:BC

    考点:著作权

    解析:A中的内容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此外,著作权还包括财产权。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故AD错误。

    43、答案:BC

    考点:著作权的行使

    解析:合作作品,双方都享有发表权,因此A错误。作者死亡后,发表权以外的人身权有作者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保护,而不是合作人享有,因此D错误。

    44、答案:AC

    考点:表演者权

    讲解:《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注意对肖像权的侵犯以营利目的为前提。

    45、答案:ABCD

    考点:商标争议

    讲解: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46、答案:CD

    考点:注册商标专用权

    讲解:《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最高法商标解释》第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第四条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以上法条,应选CD。

    47、答案:BCD

    考点:商标

    讲解:我国《商标法》既保护注册商标,对未注册而使用的商标也予以保护,因此A错误。其余正确。

    48、答案:AC

    考点:发明专利权权的归属

    讲解:《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因此,AC正确。

    49、答案:BCD

    考点:专利申请程序

    讲解:《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因此A正确。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因此。C错误。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B错误。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AC

    考点: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讲解:《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因此,AC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

    51答案:C

    考点: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讲解:《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正确。

    52、答案:BD

    考点:】质押合同的生效、动产质权的设立

    讲解:《物权法》第210条第一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A错误、B正确。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丁、乙采用简易交付的方式设立质押,质权自质押合同生效时设立。C错误、D正确。

    53、答案:ACD

    考点:混合担保

    讲解:《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物权法》第194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可知B错误、ACD正确。

    54、答案:AC

    考点:动产善意取得、混合担保

    讲解: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戊已经善意取得奥迪汽车的所有权。《物权法》第108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原有的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戊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乙对受让的奥迪汽车享有抵押权,乙对奥迪汽车的抵押权因为戊的善意取得而消灭。A正确、B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由于乙对奥迪汽车的抵押权已经消灭,保证人丙和质押人丁对乙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正确、D错误。

    55、答案:BC

    考点:拾得遗失物、物上请求权、占有回复请求权

    讲解:《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直接占有人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要件之一是:占有人因为第三人的侵夺而丧失直接占有。乙对瓷瓶占有的丧失并非因为壬的侵夺,乙不得依据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A错误。

    《物权法》第34条规定:“物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乙对瓷瓶享有质权,即使瓷瓶遗失一年后,依然有权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壬返还原物。《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B正确。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壬的行为属于侵占遗失物,无权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保管费,也无权请求乙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C正确、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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