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16

 辽宁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一、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9年6月23日—7月23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4日。

  (3)参加过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参加2009年度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通过填写档案号报名的考生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其他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9月22-10月11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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