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出口信贷(3)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1-12 11:15:59
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资料
1、买方信贷的类型:
* 直接贷给进口商
这种买方信贷的程序和做法是:
第一,进口商与出口商洽谈贸易,签订合同后,进口商先付相当于货价15%的现汇定金,现汇定金在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签订后的60天或90天支付。
第二,进口商再与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这个贷款协议是以上述贸易合同作为基础的。如果进口商不购买出口国的设备,则进口商就不能从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取得此项贷款。
第三,进口商用其借得的款项,以现汇付款条件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第四,进口商对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的欠款,按贷款协议的条款分期偿还。
* 直接贷给进口商的银行
这种买方信贷的业务程序和做法是:
第一,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进口商先付15%的现汇定金;
第二,进口商的银行与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资料
第三,进口商的银行以其借得的款项,贷予进口商,后者以现汇条件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第四,进口商的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分期向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偿还贷款;
第五,进口商与其银行之间的债务按双方商定的办法在国内清偿结算。
2、买方信贷的一般贷款原则
第一,接受买方信贷的进口商只能用于发放信贷国,不能用于第三国。
第二,进口商利用买方信贷限于进口资本货物,一般不能以贷款进口原料、消费品等。
第三,提供买方信贷国家出口的资本货物限于是该国制造的,如该资本货物的部件系多国产品组装,本国部件应占50%以上。
第四,进口商一般要以现汇付足合同金额的15%或20%后才能使用贷款。
第五,贷款偿还为分期偿还,一般规定半年还本付息一次。
第六,还款期限对富有国家为5年,中等水平国家为8.5年,相对贫穷国家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