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师:国际货币基金的组成要素三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11-07 15:12:13
四、国际货币基金的政策监督与技术援助
(一) 政策监督
国际货币基金的政策监督主要有三种方式:
1、 国别监督——失国际货币基金与每个成员国就其经济政策定期(通常为每年一次)进行全民磋商,需要时还要进行中期讨论。由于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四条款实施的,因此又称为第四条款磋商。
2、 全球监督——是指执行董事会对全球经济走势和发展状况进行检查。通常每年两次,以其工作人员撰写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为基础。全球监督的另一项内容是执行董事会就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和政策问题进行每年一次的讨论,有关报告也对外公布。
3、 区域性监督——是指国际货币基金对区域性安排下执行的政策进行检查。
(二) 技术援助
是指国际货币基金在中央银行业务、货币与汇率政策、税收政策与管理、官方统计等广泛领域对成员国提供专业知识,目的是帮助成员国提高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的能力。技术援助对国际货币基金向成员国提供的政策建议和贷款起补充作用,约占其管理成本的20%.近来,国际货币基金技术援助的重点是强化国际金融体系框架。
五、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于1969年创造的一种记账单位,是作为补充储备资产而出现的。国际货币基金根据需要可以定期向成员国无偿分配特别提款权,必要时也可以取消。
目前特别提款权由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等四种货币定值。其权重分别为45%、29%、15%和11%.
国际货币基金成员国政府之间、成员国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之间的交易可以使用特别提款权,但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支付,也不能兑换黄金,所以特别提款权只是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的一种账面资产。在各国的非黄金储备中,特别提款权的作用非常有限。
(2004年多选,2006年单选)
特别提款权的定值货币不包括( D )
A、美元 B、欧元
C、日元 D、澳大利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