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系统辅导(四十一)
来源:国际商务师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7-30 16:05:30
英美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一、英美法的结构和特点
(一)采用国家——英国、美国
(二)总特点——以判例法为主,其法律又有普通法和衡平法之分。
二、英国法简介
(一)英国法的结构与特点
1、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其重要特征。
2、当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以衡平法优先
(二)英国法的渊源——判例法(主要渊源)、成文法和习惯
判例法——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判例法的重要特点是,法官在判决中所涵盖的判决理由必须得到遵循。
三、美国法
(一)美国法的结构
1、联邦制国家,其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
。 各州的立法权是原则,联邦的立法权属于例外;
。 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利,均属于各州;
。 联邦法高于各州法律。
2.法院组织——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
联邦法院主要有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后者是行使司法权的最高机构。
州法院有两个审级,即第一审法院和上诉审法院。
(二)美国法的渊源
判例法、成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