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4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2)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4-02-25
4. 报考资格审核及报名确认。全省统一实行新考生报考资格考前审核方式,老考生考前不再审核报考资格并无需前往现场确认(外省、市老考生转到我市参加考试的,第一年按新考生要求报名,以后按老考生报名)。凡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的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为新考生(考生进行用户注册成功后,选择某项考试填写报考信息时,如是老考生,则有档案信息显示出来,再进行修改即可;如是新考生,则无任何信息,需要完整填写)。
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表》,该表要及附件3要求的其它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的老考生按深圳市考试院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表》及附件3要求的其它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新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3要求的材料按如下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1)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4年2月28日至3月6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深圳市振华路设计大厦1506房(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4年2月28日至3月6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院报名大厅。
5. 网上缴费。深圳市实行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时间: 2014年2月24日9:00至3月7日 17:00。老考生填写完报考信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表》)后,即可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新考生需要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经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后再上网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需要考试费发票的考生,请于3月31日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考试院领取考试费发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5月5日9:00-5月9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考试方式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5。
(二)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六、成绩查询
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七、证书发放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的考生,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上证书发放通知即可,无须电话咨询。待证书下发至本院后,本院及时在网上“证书信息”栏发布证书发放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 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三)收费标准。根据粤价〔2001〕 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四)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2014年度考试、成绩查询或下一年报名考试依据。
(五)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按《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执行。
(六)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再办理异地转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广东省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
(七)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1.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4.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工作简历
5.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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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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