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2012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2-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年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34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94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153名、乡镇(街道)机关5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34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同时,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要求执行,即: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1年2月7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6年2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2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八)具备《扬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生源和户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全市职位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区的,广陵、邗江、江都三个区职位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以及扬州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受本人户籍限制。
省选聘的大学生 “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本人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参加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1)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职位,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的人员符合条件均可报考。
(2)各县(市、区)的职位,报考人员应有本县(市、区)户籍。其中,广陵、邗江、江都区的职位,市区户籍的人员符合条件均可报考。
(3)生源地为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比照本地户籍人员报考规定执行;
(十)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 “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十一)定向招考 “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十二)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 “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考录单位、职位、类别及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扬州党建网(www.yzdj.net )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zhrss.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offcnnews.page--]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等场合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17日9:00~16:00。
5、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以及本简章等文件,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考试录用政策、网络报名及其考务、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布。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2年3月12日~1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扬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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