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2-06-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而引起的受害人要求受益人返
还其所得的利益的债权债务关系。侵权行为之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而引起的受害人要求侵权人赔偿损
失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的区别是:
1)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侵权行为法律事实的出现则是侵权人的过错造成的。
2)对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应当根据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确定其责任的大小,在返还利益的范围上有所不同;对
于侵权行为之债的处理,则不考虑侵权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
(2)合同解除与合同撤消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而合同撤销是指
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不产生效力的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合同解除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合同撤销以合同中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瑕疵为前提。
2)合同解除的结果是合同提前消灭,并不影响已经履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合同撤销的结果是合同自始无效。
3)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而合同撤销只包括法定撤销一种。
(3)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的资格。民事权利
是指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法律利益。二者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可能性,但并不能因此而给民事带来实际的利
益;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某一项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实际享有的法律利益。
2)民事权利能力既是是指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仅指民
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3)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
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思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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