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2-06-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人身是密不可分的,民事主体不能放弃,他人也不能剥得,而民事权利除非法律特别
规定,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放弃或转让,也可以依法被剥得其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4)。 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利权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行为。而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
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思而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二者的区别:
1)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也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
为。
2)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民事行为中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则不能
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5)。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二者的区别是:
1)取得方法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法主要为继受取得,而动产物权有多种取得方法。
2)公示方法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通常为交付。
3)行使方面不同。不动产物权的行使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受到较多的法律限制。
4)争议管辖方面不同。不动产物权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裁判机构管辖,而动产物权则不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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