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举行

来源:中国教育报发布时间:2011-11-25 17:10:07

    首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将举行

    浙江湖北率先试点 2.8万余人11月26日笔试

    杭州11月24日讯(鲍夏超 记者 朱振岳)记者今天从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会议上获悉,作为教育部2011年在浙江、湖北首次开展的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两省将在11月26日率先进行笔试。本次两个试点省考试人数共2.8万余人,其中,浙江省约1.3万人。

    据介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本次笔试,采用计算机和纸笔两种考试方式,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采用机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本次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14日,可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报,面试时间为12月24日—25日

    今后凡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今后,国家将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及其资格认定,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中国教育报》2011年11月2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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