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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自考政治学概论笔记第七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5 17:06:32  来源:育路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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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公共权力的载体和公共权力运作的政治组织系统,是阶级统治和政治统治体系的核心。

    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含义、构成、特点和组建

    国家机器在政治科学上就叫做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体系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是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日常活动的组织体系。

    国家机构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要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凭借一定的权力设施。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政治体系,由此决定国家机构具有组织体系结构性。是一个复杂严整的权力组织体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国家机构是一个动态功能组织系统。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应地把国家机关划分为分立与制衡的三个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权威代表,这个代表即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共同构成国家机构的最基本的主要的组成要素。

    (一) 国家元首的功能: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内法处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不论在事实上还是在形式上与礼仪上,国家元首是处在国家机关体系的最高地位,象征着国家的统一,体现着最高国家权力,象征着国家主权,行使国家元首的各项职权。通常由一个个人组成。

    (二) 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时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

    (三) 行政机关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执行:指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则是指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各方面的事务。负责拟定和执行法律、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

    (四) 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即法院,行使监督权的检察机关。

    国家机构的特点:

    (1)阶级性。(2)社会性。(3)整体性。(4)强制性。

    制约国家机构的主客观因素:

    1.国体的制约。

    2.统治阶级统治方式的制约。包括国家治理形式、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3.国度国情诸因素的制约。

    国家机构的设置或组建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在一定的理论原则和法制原则指导和确认下,进行周密政治设计的国家自主行为。

    理论原则确定国家机构总的框架及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国家机构的制度;法制原则则规定理论原则法制化的具体要求。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

    三权分立在西方各国宪法中通常表现为下述几方面的制度设计:

    (1)由三个不同的机关分别执掌和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2)每一个机关都相对独立的,在行使各自分掌的权力时,都不能离开其他机关的协助。

    (3)每一个机关都拥有防止、抵御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是代议机构,一般由选举产生的法定人数的议员组成。

    两院制: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

    一院制:瑞典、葡萄牙、丹麦、新西兰等。

    两院制即议会由两院组成,一般称为参议院、众议院、通称为上议院、下议院。一般下议院权力高于上议院。如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受到上议院的否决时,如果下议院再次表决通过该法案。

    1. 立法权:即以国家名义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这是议会最基本的权力。

    2. 财政权:即财政同意权,是议会控制政府税收和开支的权力。

    3. 监督权:即议会对政府及其政策和政府官员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表现为如下四方面:

    一。是决定和监督政府的组成。二。是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拥有倒阁权。

    三。是议会对政府议员行使弹劾权。四。议员对政府的政策行使质询权。

    (二)行政机关

    资本主义国家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一般由政府首脑和各部部长组成,通常称为内阁,所以组织政府常称作“组阁”。

    行政职权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

    1.执行法律与委托立法。

    2.管理全国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

    3.处理对外关系事务。

    4.军事权。

    5.立法参与权。

    (三)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独立,旨在保障公民自由,首先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的分工,有利于实行法治,有利于防止专制和暴政,有利于政府保持清正廉洁,是历史的进步。

    司法权主要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司法机关的职权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审理各种诉讼案件

    2.处理某些非诉讼性事务

    3.违宪审查

    违宪审查:是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决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审查对象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令,政府根据法律颁布的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及采取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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