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统计师考试《中级统计》:差异评价(9)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4-14 17:05:22
(4)距离法
现实中的某些现象人们往往认为它们能够在一定范围之内变化才较为理想。对这类问题的综合评价,可以采用距离法。
距离法的基本思想是:对每一个参评指标确定相应的标准值作为进行比较的依据。
将参评单位看作n维空间中由n个参评指标值确定的点,计算它们与n个标准值确定的标准点之间的距离。
具体步骤:
第一步,对每一个参评指标确定相应的标准值,作为进行比较的依据。
标准值用 表示,i表示第i个指标,0表示标准值,以示与参评指标值的区别。
第二点,计算每一单位的各指标实际值与标准值之间的总距离。
式中:i代表指标的序号,j代表参评单位的序号,Sj代表j单位的指标实际值与标准值之间的总距离。
如果考虑到权重,该公式可表示为:
第三步,根据第二步计算出的各单位指标实际值与标准值之间的总距离进行评价。
距离标准值越近,即Sj越小,说明综合状态越好;距离标准值越远,即Sj越大,说明综合状态越差。
此外还要加以说明的是,在应用距离法对指标数据进行综合之前,可以先对其进行相对化处理,用指标的实际值xu 分别除以标准值xio ,得到相对化处理后的指标实际值xu ,这样可以简化计算。公式变为: